“微动画”促进中国动画发展的优势
(一)突破内容与题材的局限
“微动画”能够突破动画作品在内容与篇幅上的局限。它可以是一部微型动画片,可以围绕一个社会热点或者新观点,可以简洁的叙述一个小故事和道理,也可以仅仅通过一个到几个画面来表达一种情绪,取材于生活又回归于生活。微传播内容碎片化的特点非常适用于微动画作品,公众可以根据个人兴趣自主选择甚至创造出任何感兴趣的作品主题。面对大众的差异化欣赏习惯与需求,“微动画”简短精炼的内容决定了其创作周期远短于其他类型的动画作品。微动画的发布频率较快,可以更好的跟上大众的脚步,迎合不同受众的欣赏习惯。
(二)大众参与创作和传播
“微传播”形式碎片化的特点决定了信息的制作者和传播者不再局限于传媒行业的从业人,更多的百姓大众参与到信息传播过程中。2012年11月由中国移动通信联合会和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共同主办的“微动漫
?新时代?
大跨越”高层座谈会中,上海今日动漫董事长张天晓表示“微动漫的跨越,就是如何把一个过去是专业人士所做的动漫,变成是全民都能玩儿动漫的时代。像微博和微信一样,动漫改变了很多人的过去,它是新的一种审美趋向”。“微动画”创作团队多为个性化、风格化强烈的小型团队。这些小团队形成各自的风格与切入点之后,造就了丰富多样的市场格局。百姓大众虽不都能成为直接的制作者,但其传播行为所形成的效应对“微动画”作品的创作无疑能够带来良性循环。
(三)受众与微动画作品的双向选择
美国动画电影能够抓住成年受众的主要原因是以技术取胜,中国动画虽然在一时之间无法作出高端技术上的飞跃,却可以因“微时代”的来临而做出众多的“微”变化,这种“微”变化的程度由受众的力量强弱决定。受众定位是拓展我国动画产业发展空间的一项重要内容。“微动画”能够覆盖多龄层的受众,一部分成年受众将动画作为其学习、休闲、生活中的首要选择,他们会主动选择不同的作品去尝试;而对于另一部分人群,“微动画”可以成为其生活中的调味剂。微传播的互动性和高效性决定了任何一位受众在网络上发现了符合自己喜好的“微动画”作品
并进行分享后,会不断的有更多受众参与其中,产生共鸣。进而作品会在网络上、在受众之间广为传播,创作者通过分析或者根据受众的评论和观点可以优化作品。因此,“微动画”既是一种新型的动画艺术形态,又是一种独特的传播方式,是受众与作品的双向选择,更是大众之间的自主选择。
(四)更加适应于不断“微”化的传播载体
“微时代”下的信息传播载体在不断“微”化,动漫作品主要通过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进行传播。传播终端包括PC终端和移动终端,随着“微时代”的发展,移动终端所占比例越来越大。艾瑞咨询数据显示2011年全国动漫爱好者群体已达1.6亿,其中54.3%的人对手机动漫感兴趣,58%的人愿每月支付5元以上内容使用费。2012年《第30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指出“2012年上半年手机上网比例增长至72.2%,超过台式电脑”。可见未来移动互联网将成为社会传播力和影响力最大的互动媒体,但服务于该媒体的动漫内容尚不能满足受众日益增长的需求。移动终端具有优越的移动便携性、互动性和信息传播即时性,“微动画”相较于传统动画片能够更好的适应其“便携性”。受众也许是在行走、在公交站、在乘车,只要手持移动终端,就可以通过移动互联网实时观看、分享、发布感兴趣的微动画作品。